依行政系統分類:
國內公路分類依依公路法第二條所定公路之分類有四級,即國道、省道、縣道、鄉道。
 國 道 指聯絡重要港口、機場、邊防重鎮、國際交通與重要政治、經 濟中心之主要道路。
 省 道 指聯絡重要縣(市)及省際交通之道路。 
 縣 道 聯絡縣(市)及縣(市)與重要鄉(鎮、市)間之道路。
 鄉 道 指聯絡鄉(鎮、市)及鄉(鎮、市)與村里間之道路。
 
 
 
 

依運輸功能分類
所謂運輸功能分類,是指每條公路在整體公路運輸網路中,所扮演之角色不同,而依其所承擔之功能所作之分類方法,故亦稱功能系統分類。分別?述如下:

高速公路 為幹線公路中標準最高者,係出入口完全管制,僅能賴交流道進出而為全線封閉之汽車專用公路。
快速公路 為幹線公路中標準次高者,出入口有完全管制與部分管制兩種,再與主要公路相交時,設置交流道或簡易進出匝道;在與次要公路或地方道路相交時,得使用號誌管制交通。
主要公路 縣市、鄉鎮(主要地方中心與次要地方中心)間或都會區內之交通幹線,以服務都會區通過性之交通及地方主次要中心間之交通為主,兼可供都會(區域中心)與其衛星市鎮(地方中心)間之連絡服務。
次要道路 為連接一般市鎮通往次要地方中心或次要地方中心間之連絡線。在都會區內,亦可做為主要公路之連絡道。
地區公路 為提供地區性出入次要公路或集匯公路之公路,一般皆屬鄉鎮與村里間之連絡線,其易行性最低,但可及性最高。
 
http://www.tyc.edu.tw/files/traffic94/02/traffic04/home.htm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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